一、普法内容
1.共性部分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二十大精神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17)《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18)《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19)《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2.个性部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9)《地下水管理条例》
(10)《山西省统计条例》
(11)《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12)《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13)《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14)《国有企业公司章程指定管理办法》
(15)《省级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16)《涉密地质资料管理细则》
(17)《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18)《省政府授权部门监管企业和省级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19)《山西省矿山生态修复规范》
(2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21)《山西省地热尾水回灌技术要求(试行)》
(22)《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23)《山西省直部门机关纪委工作办法(试行)》
二、普法对象
全局干部职工
三、普法目标
1.通过各类法治理论学习,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2.通过对法治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水平。
3. 利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橱窗展板
等阵地开展法治宣传,大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四、普法举措
1.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民法典、宪法及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责任部门:党群处;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
2.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学习宣传。(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
3.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责任部门:人事处;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
4.举办地质大讲堂,邀请中吕律师事务所梁晋阳律师讲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责任部门:产业发展处;完成时间:2024年3月底前)
5.组织支部、处室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在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月,通过展板、大屏、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责任部门:产业发展处;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
6.组织本处室集中学习《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关于规范省政府授权部门监管企业和省级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管理的指导意见》《省政府授权部门监管企业和省级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责任部门:产业发展处;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
7.组织开展《涉密地质资料管理细则》学习宣传。(责任部门:矿产地质处;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
8.组织开展《山西省地热尾水回灌技术要求(试行)》的学习宣传。(责任部门:新能源勘查处;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
9.组织本处室人员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学习宣传。(责任部门:生态地质处;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
10.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山西省直部门机关纪委工作办法(试行)》学习宣传。(责任部门:机关纪委;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
11.组织本组成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实施条例》。(责任部门:综合监督(风控审计)工作组;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
五、责任领导
王宏伟 局党组副书记、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
山西省地质勘查局
2024年3月29日